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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

发布时间: 2020-11-04
来源: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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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考区各位面试考生:

2020年度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即将开始。现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4日,每名考生面试的具体日期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长春考区面试考点设在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

二、面试当天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面试通知书》。

3.本人面试前72小时内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例如,11月10日面试,须持11月7日以后长春市内检测机构证明,后附检测机构名单)。

三、面试入闱须知

1.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05:30至早06:30之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正门封闭入闱,考点正门处张贴“202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长春考区面试考点”标识。逾期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点后,面试考生须测温、扫码、核对证件、上交核酸检测证明材料,签到进场后,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座。

3.面试考生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入场,并按要求对个人携带物品进行封装保管。

四、疫情防控要求

1.面试当天,面试考生不能出具本人规定时间内的长春市内检测机构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不予补考。

2.面试当天,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面试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予补考。

3.面试当天,面试考生需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两次测温后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面试考生,经专业评估后到隔离候考室候考,可正常参加面试,并须当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检。在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面试考生在隔离候分室等候,不得离开考点。

4.面试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和面试工作有关要求,按要求佩戴。

5.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面试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要求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面试期间,面试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进入面试主考室,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不准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凡违反“六不准”之一的面试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面试时,面试考生应按照要求答题。面试结束后,面试考生到候分室候分。当大屏幕发布该考生成绩后,考生刷身份证打印成绩并签字确认,完毕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4.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招录机关向面试考生公布本人成绩,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请面试考生根据天气情况增减衣物、携带雨具。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录机关联系。

面试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本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相关要求。请考生本人抄写以下这段话,并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将告知暨承诺书前3页内容全部上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告知事项。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

          2.2020年度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

长春市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1:

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一、医疗机构22家



1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0431-88782504

2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0431-81136768

3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0431-84995114

4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

0431-84808102

5

吉林省人民医院

0431-85595120

6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0431-85995355

7

吉林省前卫医院

0431-81967978

8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0431-86178018

9

吉林省肿瘤医院

0431-80596326

10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传染病医院)

14717237248

11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0431-87609053

12

长春市中心医院

0431-88970109

13

长春市儿童医院

0431-89332088

14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0431-85888482

15

长春肿瘤医院

0431-81863393

16

长春市妇产医院

0431-82903600

17

长春通源医院

13514407740

18

二道区人民医院

0431-84920226

19

宽城区医院

0431-81955372

20

绿园区人民医院

0431-87813903

0431-87924636

21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民康医院

0431-88622328

22

吉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长春海关口岸门诊部)

0431-87607517


长春市内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二、第三方机构12家



1

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18626906300

2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5243123211

3

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5945778008

4

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3504310807

5

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13844857565

6

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15844660116

7

长春吉卡医学检验实验室

18946700531

8

长春寰基医学检验实验室

15948327909

9

吉林三基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5943195028

10

长春久和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8204316043

11

长春丹顶鹤医学检验实验室

13844800263

12

吉林瑞特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0431-80609780



附件2:2020年度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

       告知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