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农安县:“三个三”解纷工作法助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 2024-01-29
来源:先锋网
字体显示【
打印
分享

农安县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在网格治理专项工作中创新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个三”机制,即“创优3种排查方式、实行3个等级预警、进行3次调处化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攻坚行动,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党建引领赋能“组织网”,全面动员网格力量

一是搭建坚实底座。按照“多网合一、一网通建、一网统管、一网共享”的标准,统一建设稳定高效的“全域覆盖、整合共享、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力量向基层下沉、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二是点线结合排查。将社会层面、群体层面、家庭层面等层面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综合采取网格自查、行业系统排查的方式,发动党员干部、机关干部、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网格队伍等基层力量,进村(社区)、进小组(小区)、进楼栋、进群众家中,拉网式全面排查矛盾纠纷。

三是直面矛盾前沿。通过“百姓说事点”“以案释法站”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群众将隐藏的矛盾纠纷摆到面上,结合日常走访、接处警、案件审理、来信来访、部门推送等渠道收集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纠纷”。

二、部门联动凝聚“向心力”,聚力专项化解攻坚

一是实行矛盾纠纷等级预警。将矛盾纠纷进行分级预警,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会商,做到对异常苗头早发现、早预警、早管控。对存在激化升级苗头、可能引发命案或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按风险类别和等级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化解措施,确保化解稳控到位。

二是分级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树立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理念,建立“县级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调解矛盾纠纷时,先由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三次调处化解;对重大矛盾或经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三次调解不成功,移交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进行调处化解;乡镇(街道)调解三次不成功的,再移交到县级综治中心,由县级综治中心统筹各行管部门进行三次调处化解。通过层层调处,直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跟踪问效回访协议履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由县级综治中心牵头抓总,回访当事人协议履行情况。对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的,由村(社区)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及时汇报并衔接有关单位推动解决,同时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心理疏导等方式从物质及心理需求两个维度,加大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后的“收尾工作”。

三、复盘梳理充实“百宝箱”,深度提炼自查总结

一是复盘工作提炼机制。注重对工作开展过程及结果的即时反馈与记录,梳理矛盾摸排、调处等各工作环节,既吸取教训,又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提炼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机制。

二是多元机制协调联动。对矛盾纠纷调解中推行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衔接联动中发现的堵点,及时分析研究对策疏通堵点,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原则,加强各级综治中心用情感感染力、舆论影响力和道德约束力来进行集体调解,进一步完善个人加集体的调解模式。

三是完善多元化解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严格落实工作会、清单化管理、交办督办、领导包案化解等制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了解,妥善解答群众疑问,让群众“话有处说、苦有处诉、怨有处发、难有人帮”,理顺群众的思想情绪,防范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升级,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恶性命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