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坚持把好“任前、任中、任后”三道关口,将监督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着力提升科级干部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日常干部选拔任用蓄足“源头活水”。
一是严格“任前”预审把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明确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要求各党组(党委)在对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动议后,一并报送职数空缺、拟任用干部个人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等材料。双阳区坚持“凡提必审”原则,对各单位拟提拔人选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础信息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存在“带病”提拔干部、是否超职数配备干部、是否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方面,审核通过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通过后各单位方可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强化“任中”全程纪实。实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实现环环“留痕”,坚持“谁经手、谁纪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标准化、清单化、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同时加强任中审核,以“报审单位—干部监督室”两方联动链条式审核机制为抓手,严格审核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备案等各个环节情况,着重看党组(党委)讨论决定会议上的讨论发言、表决结果、廉政情况和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核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强化全程纪实结果运用,单独形成文书档案,为开展选人用人检查、科级干部选任倒查提供详实依据,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坚持“任后”跟踪监督。将日常监督和履职监督相结合,坚持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作为干部监督的出发点,用好谈心谈话、考察考核、函询诫勉等方式,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把经常性监督落到实处。结合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反馈并督促整改,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纳入储备库,树立一批优秀干部典型,精准培养、精准使用,为日常干部选拔任用蓄足“源头活水”。
初审:魏传敬
复审:王梓龙
终审:刘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