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分别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管理责任界定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必将有力推动流动党员管理质效提升。
(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批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党员流动性大、分布广、流动时间长,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才能达到“流得出管得住用得好”的效果。
创新管理方式,破解“身份难显现”。一些在外流动党员受时间、工作、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愿意亮明身份,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特别是一些在外党员相关信息登记不全,与党组织联系断裂,无法进行有效对接和正常参加组织活动。要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登记,统一制作流动党员登记表,摸清党员工作单位、从事职业、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精准摸排流动党员情况。按照党员分布及从业特点,绘好流动党员分布图,做到流动党员情况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创造必要条件。
创新联络载体,破解“作用难发挥”。要通过手机、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了解流动党员在外经营和生活情况,帮助其家乡亲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并引导有条件的流动党员为家乡“提供一条招商信息、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带领一名富余人员外出就业、兴办一件为民实事”。经常性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征求他们对家乡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增强流动党员关注家乡、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浓厚情感。
创新组织设置,破解“活动难开展”。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点子不多”“方法不活”,出现工作上的“死角”和“盲点”。要根据党员流动分布情况,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功能型党组织,配备流动党员指导员。对流动党员较少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小组,并与党员流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让流动党员正常开展组织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似家不是家”是许多在外流动党员内心的真实想法,要让流动党员在外也感受到家的存在、家的温暖,流而有家。
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服务、教育和管理就延伸到哪里。要精准摸排、探明底数,建立流出及流入党员台账及党员流动信息共享体制,经常性了解、动态化更新,做到分类管理、多重联动、流而有策。要创新组织设置,针对流出地、行业、区域等要素集中的,可成立驻外流动党支部,与流入地党支部实施双重管理,实现流动党员有家有管,实现从“被融入”到“想融入”的转变。要建立党员干部与流动党员常态联系制度,结对子、谈思想、晰职责,让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家乡和组织的关心关怀。
当前,一些流动党员存在“知责未尽责”现象,缺少家乡归属感、内生源动力。要确保流动党员日常联系不断线、作用发挥不短路,让党员在流动中时刻知责、晰责、尽责,就要让流动党员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党性教育,牢记使命职责、忠诚履职担当,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下送学,利用返乡潮开设“春节班次”或协同流入地进行线下培训,实现党员“异地不失学”。要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关心关爱、搭建载体平台,引导流动党员想为、能为、善为,随时亮身份、异地显担当、家乡做贡献。
(三)
《意见》突出强调压实流动党员本人责任,找准了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突破口,流动党员要自觉强化“三种意识”。
强化身份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党员身份,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要亮明党员身份,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强化组织意识。流出前应主动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原因、去向、时间等基本信息,定期与流出地党组织沟通联系,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线上学习和活动,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确保“风筝”不断线。到流入地后,应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自觉接受流入地党组织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融入当地党员群众,确保“鱼儿”不离水。
强化奉献意识。要关心家乡和流入地的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两地的交流合作牵线搭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关心关爱身边的群众,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勇于担当、挺身而出,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初审:魏传敬
复审:王梓龙
终审:刘德军